西安市人才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为:五月份和十月份
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时间:八月份
陕西省工信厅时间:十月份
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时间:每年三月份和六月份
经开区才交流服务中心时间:十月份
曲江、经开和高新区有自己的评审部门,其他碑林区长安区等可逐级上报至西安市人才进行申报。
评审所需材料
1.填写《职称评审表》一份;(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)
2.身*证复印件和学历毕*证复印件各一份;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;
3.近期蓝底照片电子版;
4.申报中级职称,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复印件;
为了方便外地学员,现将资料简化为:
1.两寸蓝底彩照1张电子版
2.学*证、身*证扫描件。
3.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或个人简历一份
市人才评审要求:
一、评审范围
工程师的评审,只在我市企事业单位(含非公有制经济单位)在岗的助理工程师(含技术员)中进行,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,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学历、资历条件
理工科学历(学习)背景大学本科(专科)毕业,取得工程师资格后,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;理工科学历(学习)背景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或后取中专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8年,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以上。